不受理专利申请的程序有哪些?
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程序如下:
(1)确认接收日期:根据文件的接收日期,在文件上注明受理部门的接收日期,以记录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
(2)收集数据,发出文件拒收通知:收集数据,制作文件拒收通知,发给当事人。驳回通知书至少应当记载当事人的姓名、详细地址、驳回理由和被驳回的文件号,加盖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印章,并有审查员的签名和公布日期。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应归档备查,原则上不予退回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