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几个申请人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数没有法律限制,也没有排名。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申请人为专利权人,专利归其所有。申请人超过两个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代表代表所有申请人办理相应的申请手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也称小发明或结构专利,是指从外部可以观察到的产品的明确的空间形状。针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针对产品的三维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