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主动撤回专利申请?

根据中国专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后作出的,该申请文件仍应当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