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专利权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还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的部件售出后,使用和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视为专利权人默许;

(2)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然后使用该设备实施制造方法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专利侵权:

(一)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为自身需要使用其装置和设备中的有关专利;

(四)利用相关专利专门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

(五)以提供行政审批所需信息为目的,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