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不近似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也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同时,我国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由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也就是说,设计必须是美学上的,可以在工业上应用。所以外观设计专利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其区域标准、出版宣传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宣传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专利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中国使用的外观设计不同且不相似”。(2)应该是原创。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的独创性作为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征,或者“不相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相似,要用外观设计对比两个同类产品,看整体是否相似,不能对相似的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3)要美观。对于是否有美感作为外观设计的专利,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美国、英国等都不把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德国、日本等国把人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美观。(4)应适合工业应用。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交换和经济发展,所以专利设计必须适合工业应用,即可以以工业生产的方式置于产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