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异同
1,隐形:(1)表示拥有一项权利。(2)客体是权利,是无形的。(3)利用和转移一般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4)标的物可以单独使用(有人称之为“无限使用价值”),即可以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被多人以不同方式使用。(5)侵权行为并不总是直观明显的,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样复杂,加大了判断侵权行为的难度。2.排他性:专利权和著作权是权利人专有的,未经权利人许可或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将构成侵权;3.地域性: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只有在该地区才有财产权,超出该地区就不会生效。4.时效性:保护是有时限的。
差异
1.获得保护的途径不同:大部分重要作品都是独立完成的,无论是否相同或相似,都受著作权法保护,而相同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第一申请人,要求“独创性”。2.不同类别的权利客体:版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的客体比专利权广泛得多。3.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和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和修改权。作品的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和广播权。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比较简单,作品财产权的使用比较复杂。4.权利的不同排他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原创作品,无论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都可以取得独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获得了技术成果的专利,未经其许可,其他人不能将该技术用于生产和经营。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一般不受时间限制,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更长,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专业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但自创作之日起满50年未发表的作品不受保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著作权和专利权有显著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容易区分,但就艺术作品和图形作品的保护而言,著作权和专利权是重叠的。例如,在保护实用艺术作品时,设计权和著作权可能会发生交叉。如何解决这种冲突,国际通行做法是由各国国内立法决定的。版权和商标权在获得保护的方式上是不同的。只要是独立完成的作品,无论是否相同或相似,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权不一样。任何与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根据各国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但在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可能存在交叉关系,即一个商标外观设计可以作为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品。日本著作权法专家认为,广告中使用的创意口号和漫画中的人物同时受到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冲突,即未经他人同意将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