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的社会生活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始终坚持民生至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今天的中后卫,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14所,教职工13652人,在校生214203人,中等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8515人。宁夏大学中卫校区建成,整体移交宁夏大学,填补了中卫高教782人的空白。中卫职业技术学校进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沙坡头区、中宁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新建、扩建幼儿园14所,学前教育全覆盖。成立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中小企业25家,专利申请166件,授权64件。* * *卫生机构166个(不含农村卫生室),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中心建成,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宁分院、海原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主体封顶。成功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人口素质不断提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文艺演出1127场次,建立了一批标准化乡镇文化站和乡村书店,举办了中阿博览会篮球四国邀请赛、首届市民运动会等赛事。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中卫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市,5个单位和2个乡镇晋升全国文明单位和乡镇行列。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区乃至全国率先建立和实施“重特大疾病群众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村干部和困难老党员救助、老年残疾人免费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制度。

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和市级儿童福利院建设,有效保障了广大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线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要救助。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低保核定机制和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

创新医疗救助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4月,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城乡重特大疾病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并于2010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持续运行。

建立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1年9月,在全区率先制定了《中卫市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所有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在享受全额救助的同时,每月给予150元的低保。

建立健全城区便民菜市场体系,逐步解决城区农产品买卖难、流通摊贩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建成10个便民菜市场,6个投入常态化运营;建成“菜篮子”社区蔬菜便利店100家,确保市民“菜篮子”更丰富、更安全。

制定农民工工资监管“五定计划”,将“一卡通”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资按月发放,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

新扩建3家养老院,370张床位。实施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扩面工程,推行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联网实时结算系统。大病医保、城乡低保、五保、困难救助、重度残疾人补助等“托底”政策全面落实。中卫被确定为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和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城市。

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相结合,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63万套。

深入推进百万贫困人口脱贫战略,整合资金3.3亿元,在85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17个贫困村基本脱贫,减少贫困人口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