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不包括
单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有哪些规定?
单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病种年度限额,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治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费用按年度最高限额单独管理,不含住院医疗费用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完善省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政策,将省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调整为38种。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线在200元以下,各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政策范围内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负担60%。门诊慢性病实行单病种年度定额管理,单病种年度统筹基金支出不得超过该病种年度定额。省级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原政策认定的9种慢性病继续维持原待遇。新政策实施后,不再接受原有9种慢性病的申报和认定。已按原政策认定九种慢性病的,在新政策范围内申报类似慢性病的,原待遇自动取消。本级参保人员4%补充医疗保险的门诊慢性病治疗由4%补充保险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费用不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综上,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