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产品被别人申请专利后怎么办?

某镇箱包厂于7月1995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防虫防腐箱包”实用新型专利。1996年7月30日专利授权。大发纸箱厂在上述专利申请日之前自主开发了相同的产品,并于1995年5月5日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为制造该产品做了必要的准备。经过试生产,工厂从1996扩大了原有的生产能力,使生产该产品的规模超过了箱包厂申请专利前的规模。

问题:大发纸箱厂是否侵犯专利产品?

答:大发纸箱厂在上述专利申请日之前自主开发了相同的产品,并为制造该产品做了必要的准备。只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不侵权,只是后来扩大了生产规模。该行为构成对原告的专利侵权,大发纸箱厂应对该部分承担侵权责任。经法院审理,大发纸箱厂认为其享有该专利产品的先用权,并在原生产能力范围内生产,不构成侵权。但1996之后,扩大生产规模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专利侵权,被告应对这部分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