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的多功能专利是什么?

该技术方案应适用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是指“基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外部形状特征,因此其申请文件只需展示能够反映外观的图片即可。注意:设计不保护“功能结构”,即不关心外观的形状是否具有功能性。

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你描述的案例中,碗外“凹槽”的结构是一种功能性形状,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在实用新型申请文件中,不仅应当描述形状和结构特征,还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该形状和结构所实现的功能和相应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此碗的形状应同时适用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两者的保护范围并不重叠。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从碗的外部可以看到的“整体造型”,与这种“整体造型”相似的碗可能涉嫌侵权。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了将筷子放在碗外的结构。如果你的专利代理人能帮你把这个结构一般化,那就保护了很多能实现这个功能的特定结构,不管碗本身的形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