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自己的产品上随意标注一个不存在的专利号,属于?

应该是违反专利法的。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主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假冒专利的责任

假冒专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的区别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该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后、授权前,申请人不得因未取得专利权而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申请号为专利号。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涉及专利产品、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禁止利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被终止、撤销或者无效的专利进行广告宣传。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根据取得的证据查处涉嫌假冒专利行为时,可以要求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查封或者扣押被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专利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