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或配方保密
法律分析:保密比较好。采用技术秘密,没有审批、审核、支付等手续,可能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但其缺点是:难以保密,存在较大风险;专利保护的方式在于法律保护,但其缺点是有各种审批、审查、缴费等程序,侵权取证也比较困难。
法律依据:NPC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