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当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是指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的外观设计;2.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3.必须审美;4.它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