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证据调查:受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调查、策划收集相关诉讼和非诉讼证据;2.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案件;3.被执行人财产去向调查: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和账目,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4.企业信用调查:商业信用调查、不良记录搜索、合伙企业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商业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的实地调查。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回答有关法律的问题,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