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仲裁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主观性:
解决专利纠纷的方法有很多。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管理部门的协商、诉讼和调解。1.谈判。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专利管理部门调解。专利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进行争议;发明人、设计人资格争议;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未支付适当费用(应在专利权授予后提出)而使用发明的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应当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