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务
股权质押,如果公司破产,公司需要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质押股份享有优先清偿权,但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质押物不能清偿,公司注销后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民法典》第440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债券和存单。
(3)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443条
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基金份额和股权转让所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