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专利一般是由代表几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或地区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专利发明创造只能由他人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实施。
一、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实用专利
1,实用性是指适用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的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
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狭义的技术方案,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没有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
3.实用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低于发明。
4.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实质审查,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更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外观专利
1.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提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外观设计,并且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以同样的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有记载。
3.外观设计侧重于设计师对产品外观进行的艺术和审美创造。但这种艺术创作不是简单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工业应用的实用性。
4.外观设计专利本质上保护的是艺术创意,其目的是使产品外形美观。
5.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观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形状。更常见的是,两者的结合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