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条件:(1)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2)由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3)需要保证原采购项目或配套服务要求的一致性,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追加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采购。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通过合同有偿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佣。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料、燃料、设备和产品。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a)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购买;

(2)由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需要保证原采购项目或配套服务要求的一致性,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追加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