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抵债资产要交什么税?

处置抵债资产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抵债资产处置在税务处理上属于销售。抵债资产为增值税应税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在处置抵债资产时,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营业税。为偿还债务而转让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转让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价值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营业税按照处置取得的收入减去定价余额计算缴纳。金融企业处置已抵债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纳税,即营业额为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定价后的余额。这是处置抵债资产需要特别注意的税收政策。

(3)免征营业税。金融企业转让因清偿债务而取得的股权,不征收股权转让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金融企业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计算复杂,实践中会按照处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4.印花税。金融企业转让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应当缴纳印花税。

5.所得税。金融企业处置抵债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取得抵债资产时确定的应纳税成本结转。按照应纳税成本计算的抵债资产折旧或摊销额已在税前扣除的,按照抵债时的应纳税成本减去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在所得税前扣除。抵债资产处置时为损失的,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6、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