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起诉陆风X7专利局极光专利权无效是什么鬼?

两家公司的两款车型外观相似,所以路虎起诉陆风X7。路虎公司于201165438+10月24日对极光汽车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江铃公司于2013 165438+10月6日为陆风X7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申请,路虎对陆风X7提起专利诉讼,该专利无效。但路虎在2011165438+10月24日申请专利之前,早于2010+02月广州车展展出的“极光”。江铃公司随后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130436459.3路虎公司2015年2月6日,理由是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即该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局裁定路虎极光的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

路虎的外观设计申请时间是2011年165438+10月24日,而广州车展展出的极光时间是2010年65438+2月20日,即专利申请是在车展展出近1年后提交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外观设计申请属于申请时的现有设计,已经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所以路虎的外观设计专利(极光)被宣布无效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也给他们的维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我国采取先申请原则,即无论谁先完成发明创造,专利权都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所以企业提前做好专利布局很重要,专利申请很重要。所谓市场未铺,专利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