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十二项优惠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度,即2月1日至1日)设立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想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65438+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优惠利率,结合风险分担,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优惠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内的普通银行、数字通信类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登记、证照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学年(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根据其创业培训或就业创业资格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后续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以享受到各地高校实施的一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的协同教育行动计划等。,以及跨专业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交叉学科课程和实验班,以及跨部门、跨学科、跨学科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
8.开设创新和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高校挖掘和丰富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的研究方法、前沿学科、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享受的海量开放网络课程、视频开放课程等网络开放课程,以及网络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体系。
9.加强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科技创新资源和开创性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项比赛,以及大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以学生的创新实验、论文、专利、自主创业等内容转换为学分,将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和项目实验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我们还享有一系列客观记录和量化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学实践活动,如为有意愿和潜力的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行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度,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全国各地高校提供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和高校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实时信息,以及对接创业项目、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可享受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相关培训指导服务。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工商部门的优惠政策:
1,5年内从事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收登记费、管理费和证照费。
2.大学毕业生3万元开公司可以注册。允许投资者注册初始注册资本的65,438+00%,其余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允许货币出资不超过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无需提交相关产权证明,允许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
4、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凭《毕业证》、《登记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
5.从事建筑、娱乐、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出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10行业经营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政策减免。
(2)税务机关的优惠政策:
1.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免征营业税。
3、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数60%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新安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地方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3)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主择业。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凭《Xi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高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3-5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一年,延期期间不打折。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无需展期。创业项目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8万元。合伙企业、组织机构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10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Xi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是指国家限制的建筑、娱乐、销售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项目)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财政部门给予100%的优惠,延长期不予延长。
3.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灵活,可以随本随还,也可以分期还款,还可以提前还款。具体办法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约定,并列入合同。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提前归还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