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中无效申请立案后法院不能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法院审理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中止审理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文件;
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是已知的;
3.被告提出的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证据或者理由明显不足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2.法院审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届满后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得中止审理,但经审查认为有中止诉讼必要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审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和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得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