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洛克斯公司如何借力除患的?
干式复印机在今天已经是很平常的办公用品。然而,美国塞洛克斯公司当年将干式复式机推向和占领市场,却很是费了一番心思。
20世纪40年代前,市面上使用的复印机都是湿式的,这种复印机在使用前必须用专门的涂过感光材料的复印纸,印出的也是湿漉漉的文件,要等晾干后才能取走,极为麻烦。塞洛克斯公司经过反复研制,终于生产出干式复印机——塞洛克斯914型。与湿式复印机相比,干式复印机有诸多优越性。塞洛克斯公司老板威尔逊决定把此产品隆重推出。
起先,威尔逊打算把首批产品以成本价推销出去,借以开拓市场。但是,律师提醒他:这是倾销,是法律不允许的。于是威尔逊走向另一个极端,给复印机定了一个高于成本10多倍的高价:2.95万美元。这种高价暴利出售商品,也是为法律所禁止的。然而,威尔逊却漫不经心地说:“不让我出售成品,我就出售品质和服务吧。”
果然不出所料,新型复印机因定价过高被禁止销售。可是,由于展销中人们已经了解到干式复印机的独特性能,消费者都渴望能用上这一奇特的机器。干式复印机早已获得专利,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威尔逊这时便以出租服务的形式重新推出新型复印机,顾客蜂拥而至。尽管出租服务的租金定得并不低,但由于前面整机出售定价定得高,人们计算了一下,仍认为租用值得。
到了1960年,干式复印机流行开来,由于产品为独家垄断,再加上已有的高额租金,所以塞洛克斯914型复印机以较高价格出售,仍供不应求,利润滚滚而来。1960年公司营业额达3.3亿美元,5年以后,上升到近4亿美元,到1966年,公司年营业额达5.3亿美元。塞洛克斯公司成为美国10年内发展最快的公司之一,迈入巨型企业的行业。
威尔逊的成功在于善于借“力”,播销产品,占领市场。先是借法律禁止高价销售之“力”,封死消费者购买之门,逼其走上租借之路;接着用高定价之“力”,逼消费者付出高租金;后来又用高租金力“力”促使消费者购买整机,从而为高价出售新型复印机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