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需要去现场为发明专利辩护吗?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答辩”一般是指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对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均以书面形式逐一回答(注意回答应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内容为依据,不得有无法律依据的借口)。必要时,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的范围必须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审查员接受你的答复,该专利将有机会获得授权。如果没有,它可能会再次给你发送下一次审查意见,或者直接发出“驳回通知书”。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继续争取授权,只能通过提交“审查请求”来争取授权。这个流程用的不多。遇到请提问,呵呵。辩护的过程是一个法律程序,就像法庭审判过程中法官和律师辩护的过程一样。审查员相当于法官,辩护的人(专利代理人)相当于律师。因为你要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来回答,所以你最好找一个专利代理人来帮你,这样胜诉的几率会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