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明显削弱了我国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提高我国部分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要表现是,在外资进入、外企比比皆是、国际竞争与国内竞争相互融合并显著加强的形势下,海尔、华为、奇瑞等一批国内企业“崛起”,自主创新,打造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据一定份额。换句话说,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部分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作用是通过加剧竞争和这些内资企业正确有效的应对间接实现的。另一方面,在大规模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我国许多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减弱。

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获得长期稳定的高额利润。为此,外商要最大限度地垄断技术和市场,打败竞争对手;绝不是培养竞争对手,提升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陷入不利或战败的境地。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削弱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在技术、质量、规模悬殊的情况下,绕过关税壁垒,在中国本地生产,低价竞争,打败内资企业。柯达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占领了中国大部分的彩色胶卷市场,就是一个证明。第二,阻止合资企业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于引进和采用国外产品技术,只有生产许可权而没有产品设计确认权,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对国外产品技术进行修改和创新。在与外国投资者合资的过程中,中国的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其原来的R&D机构的分裂而失去了许多技术力量。根据对120家中外合资企业的调查,只有51%的企业设立了R&D机构。①第三,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尤其是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以相对优厚的薪酬和待遇“挖走”了中国许多优秀人才,直接服务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相关统计显示,中国40%的优秀人才和45.7%的优秀人才流向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或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R&D机构,导致国内企业和国内相关单位的独立R&D实力损失巨大。②

我国政府和相关研究机构提供的一些重要经济数据也表明,近年来我国企业特别是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减弱:(1)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与R&D机构的相对比例逐渐下降。这一比例在2000年为28.5%,2002年为25.3%,2004年为23.4%。③ (2)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0.39%,即使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也仅占销售收入的0.6%,仍低于发达国家的1/65438。但是,R&D资金占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10%以上。⑤(3)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支出与消化吸收支出之比严重“倒挂”。我国2000年的比例为1:0.074,2002年为1:0.069,2003年为1:0.067 . 6,而日本和韩国在工业增长期的比例为1:5 ~ 1:0。日韩很多企业走的是引进创新之路,而中国很多企业陷入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4)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专利申请中,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比例已经超过国有企业。1995中,国有企业高技术产业专利申请475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50件,分别占我国高技术产业专利申请总量的77.6%和8.29%。到2001,国有企业高技术产业专利申请575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795件,分别占我国高技术产业专利申请总量的17%和23.5%。(5)我国技术对外依存度高达50%以上,产业发展的主导技术基本依赖国外。据统计,2000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支出与国内技术购买支出之比为1: 0.108,2002年为1: 0.115,2003年为1: 0.65438。2004年是1: 0.190。今天,我国制造光纤、集成电路、石油化工、汽车和数控机床的设备,依赖进口的比例分别达到100%、85%、80%、70%和70%。当然是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除了外商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我国长期以来在科技与企业发展战略、科技投入以及相关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也是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

2.它对中国的国民经济有很大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长期大规模进入中国,必然加剧外资经济与中国民族经济的激烈竞争和反复较量。外商直接投资凭借其在资金、技术、管理、品牌、规模等方面的垄断优势,通过“绿地投资”和并购内资企业等方式,控制了我国的部分行业和市场,消灭了我国大量的民族品牌产品,通过合法或不正当手段吞噬了内资企业特别是国有资产,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1)控制国内部分行业和市场。经过20多年的快速扩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中国的一些行业和市场已经占据绝对优势。其中,有两个特点值得高度关注。首先,外商首先在中国的幼稚产业建立大型企业。如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已占移动通信、光通信、卫星通信等产品产销量的90%以上。二是外商垄断了我国一些盈利能力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以汽车行业为例,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都纷纷抢滩中国,通过与中国汽车行业的“领头羊”合资或并购,基本控制了中国的汽车市场。目前,九家外商直接投资汽车企业在中国汽车市场的份额已达95%,如高科技产业。目前,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近90%。可见,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已经基本被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控制。

(2)大量民族品牌产品被挤出市场。外商利用其垄断优势,加上中国本土生产的低成本优势,与中国内资企业展开激烈竞争,迫使中国大量民族品牌逐渐退出市场。外商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竞争性淘汰。外商凭借其品牌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优势,在中国淘汰了一些民族品牌产品。二是“冷冻式”淘汰。外商在与中国企业合资时购买了中国原有的名牌商标,但没有使用,故意“冷冻”。合资企业的产品只使用外国商标。最后,原来的中国名牌产品从市场上消失了。三是“滑动”淘汰。外商与中国企业合资时,要求中方将名牌商标转让给合资企业。然后利用原有的中国销售渠道,主要销售带有外国商标的产品,少量带有中国商标的产品。一旦带有外国商标的产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他们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带有中国商标的产品。

(3)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我国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是价值被高估。在与国有企业合资或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往往低估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企业原有的品牌、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使国有资产遭受巨大损失。二是偷税漏税偷税漏税骗税。许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偷税、漏税和骗税问题。特别是许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通过在跨国公司内部转移高价进口、低价出口等价格来“假亏损、真避税”。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估计,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价格转移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⑨3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非理性”礼物。除了中央政府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许多省市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招商引资中的“政绩”,在土地免费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随意规定一些“地方政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另外,在外商与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合资的过程中,往往是合资的实质,把所有的劣质资产、沉重的债务、亏损的业务、老弱病残人员都推到老企业身上。这样既加强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竞争力,又削弱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还增加了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和就业安排上的压力。

(4)加剧资源短缺,恶化生态环境。在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有些是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中国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负面作用不可低估。就高污染企业而言,根据1995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提供的相关数据,PIIS有外商投资企业16998家(生产过程中如不处理将直接或间接产生大量污染物的行业),投资MPIIS的企业7487家(严重污染密集型行业),工业产值分别为465438+。外商在中国设立这些高材料、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际上是将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高材料、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中国,不仅加剧了中国的资源短缺,恶化了中国的生态和社会环境,也严重危害了员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加剧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区域分布具有明显的非均衡特征。从表4可以看出,到2004年底,华东地区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额、合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和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分别占全国的82.43%、86.78%和86.25%。中部地区分别为11.04%、7.69%和9.16%;西部地区分别为6.53%、5.53%和4.59%。这种不平衡格局的出现,既与我国长期以来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陆的梯度开放战略有关,也与东部地区的人才、技术、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位等优势有关。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用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更多地投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但成效并不明显。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存在明显矛盾,不仅加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也进一步促使中西部地区的部分人才和资金向东部地区“回流”。

3.对中国的经济安全和基本经济制度构成极大威胁。

近年来,如何在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然而,我国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其中,有两个提法值得关注。一种提法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抵御国内外各种干扰、威胁和入侵的能力,以及国家经济能够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国内外环境。⑩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御外部冲击,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主权不可分割的经济状态。(11)吸收上述两种提法的优点,笔者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经济基础,体现为一个国家强大的经济竞争力和及时消除和化解潜在或现实的内外经济风险的能力,国民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经济主权不可分割,实现经济自主,保障基本经济利益。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商务部:2005年《外商在华投资报告》,第211页。

根据上述对国家经济安全概念的理解,外商直接投资造成的负面效应,如我国内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整体弱化、许多关键技术和一些重要产业被国外跨国公司控制、民族品牌大量消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不仅如此。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资金雄厚、管理先进、设备精良、竞争力强的外资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进入,将对中国的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不仅会增加中国金融监管的难度,还会使中国许多国有和非国有银行面临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危机。在中国全面入世之前(即入世后过渡期结束之前),外商直接投资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安全;中国全面入世后,外商直接投资不断增加,这无疑使中国的经济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大规模增加,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也对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尖锐的挑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近年来,我国公有制和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有一定程度的削弱和动摇的危险。

首先,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来说。如果剔除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拥有的资源性资产,我国公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净资产约占全社会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行政性资产)的2/3,非公有制经济即外资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净资产约占1/3。(65,438+02)如果从经营净资产来看,两者的差距会明显缩小。但是,必须看到,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资产的绝对量和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大幅增长,但其在社会资产总额和增加值中的相对比重却大幅下降。通过对比分析中国工业领域的相关数字(见表5和表6),这种情况会更加清晰。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中国统计年鉴(2005)》和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整理。

从表5可以看出,从1998到200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增长了35.61%,而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增长了125%,从而两者的资产总额相对比例从65438+3.51: 6558。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负债率趋于下降,但仍高于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企业。从表6可以看出:(1)虽然2000-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增加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其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的相对比重由2000年的54.25%下降到2005年的39.24%;(2)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增加值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66.35%下降到2005年的43.12%;(3)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企业和私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29.2%提高到2005年的46.34%,超过了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43.12%);(4)2000-2005年,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企业增加值明显超过私营工业企业。虽然外商直接投资工业企业不完全是外资经济,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也不完全是国有经济,但表5和表6反映的现状和趋势对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来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即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控制力上。一般认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起着关键作用;(2)国有经济要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要注重整体布局的优化,经济、技术、管理质量的质的提高和影响力的扩大;(3)国有经济不仅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的作用发挥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作用,而且要大力发展国家控股或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4)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行业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1)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二)自然垄断行业;(三)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4)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从我国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有经济基本上可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但随着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凸显的外资“独资化”和“控股化”趋势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其并购中国重要行业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规模也可能继续扩大。因此,中国国有经济在数量、质量、分配和控制方面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