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有哪些情况?
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将应税消费品外包给其他企业加工,加工完成后由委托方回收或直接销售,并将加工费用支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以下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些常见情况:
1.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等应税消费品。
2.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委托加工不征收消费税。
3.委托加工高尔夫球、高尔夫器材和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
4.委托加工木质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
5.委托加工鞭炮烟花,征收消费税。
6.委托加工油石、润滑油征收消费税。
7.委托加工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
8.委托加工摩托车需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受托方和委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支付用辅料加工的部分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购买非自用应税消费品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原材料和主要物料,受托人加工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受托方为加工应税消费品提供原材料和主要物料。
4.受托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购买非自用应税消费品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原材料和主要物料,受托人加工应税消费品。
总而言之:
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将加工任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加工,并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常见的应税消费品有烟、酒、化妆品等。,而且不同产品的加工规定和消费税征收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委托加工时要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与受托方明确加工费用和消费税缴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付时代收代缴,但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按规定扣除已缴纳的税款。”具体来说,受托方为个人的,在交付给委托方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需在交付给委托方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因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的,不需要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