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外国专利
1.直接适用于某个国家。
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通常是国内代理机构的合作伙伴)在某国申请专利。申请人需要分别向各国提交申请,各国专利部门需要独立审批专利。这种方式是传统的,适用于专利申请涉及国家较少的情况。
2.PCT申请
PCT,专利合作条约的缩写,意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和审查方面的合作,特别适用于同时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省程序和费用;
3.传统申请模式和PCT申请模式示意图:
第二,关于优先权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上述优先权期限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65,438+0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6个月。因此,申请人一般需要先申请国内专利,再申请国外专利。自国内专利申请之日起,在上述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国外申请(包括单独提交某国申请或提交PCT申请),享有国内专利优先权。
第三,关于PCT申请程序
1.国际舞台
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出版的必要程序,以及可选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代理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所有程序均在中国专利局进行。
形式审查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是否符合PCT的要求,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相关文件,申请人是否足额缴纳了相关费用。
国际检索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根据PCT的规定对国际申请的主题进行检索,找出与之相关的注册专利并注明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国际初步审查是指中国专利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就申请人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非约束性的意见;通常情况下,中国专利局会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