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的法律和税收政策

赞比亚是一个法律健全、执法严格的国家。与工商企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宪法、刑法、就业法、劳资关系法、雇员补偿法、投资法、竞争与公平交易法、海关法、税法、公司法、工商企业名称登记法、专利法、商标法、土地法、贸易许可法、费用与处罚法、标准法、银行与金融服务法。与从事矿业的企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矿业法、公司法、投资法、所得税法和税法。9月,1998,赞比亚颁布新投资法。与旧的投资法相比,采取了许多措施鼓励投资者,特别是外国投资者在赞比亚投资,特别是在税收优惠和免除关税方面提供了更优惠的政策。

赞比亚投资中心总部设在首都卢萨卡,负责办理外国公司在赞比亚的投资证书。申请出资证明书时,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拟设立公司的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公司证书复印件;股东登记表及其背景资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资者经济能力证明。办理投资证书需要向赞比亚投资中心缴纳手续费250美元,执照费65438美元+0.5万,增值税1.7%。要在赞比亚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公司的领导机构及其名单、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当地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赞比亚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企业新建或扩建所需的机器设备和零配件免征关税和销售税;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股息、租赁费7年内免税,前3年免征全部所得税,后2年减征75%;外来劳动力7年内免征就业税;企业可以保留外汇收入,用于各种投资,也可以按约定的汇率转售给他人。新投资法规定,前三年自留外汇比例为65,438+000%,后两年为60%,此后在投资许可证有效期内为50%。投资法规定,必须尊重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不得没收任何形式的投资。如果需要没收特殊财产,议会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

赞比亚财政和国家计划部负责制定国家税收政策,执行机构为ZRA赞比亚税务局。与税收条例和税法有关的立法框架体现在1966号所得税法及其修正案中。所得税法规定,凡有应纳税所得的人(包括每一个法人、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自首次取得所得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ZRA。

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为当年4月L日至次年3月31日。纳税人一般应以3月31为财务日期。如果纳税人希望采用不同的财务日期,他们必须事先获得Z R A的批准。财务日期的任何变更也必须事先获得ZRA的批准。ZRA要求,对于每个日历年3月31日结束的纳税年度,必须在同一日历年的9月30日或之前提交年度税务报告,包括账目和支持报表。晚于规定日期提交纳税报告将受到处罚。

赞比亚政府规定的主要税种包括:直接税(主要是公司税、工资税和其他个人税)、关税和货物税、增值税(VAT)、财产转让税和矿产资源税(2008年《矿业和矿产开发法》)。与矿山企业相关的税收主要有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和政府参股(陈昭,2011)。

1.公司税

赞比亚税务局征收35%的公司税。但农业领域和非传统出口产品(除铜、钴以外的所有出口产品)的收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税;在卢萨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将被征收33%的公司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 35%。

在赞比亚工作和服务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应纳税,工资税应扣除,无论这些工资是在赞比亚境外支付还是由赞比亚境外的居民支付。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雇主还应按照规定的ZRA表格申报年度工资税支付报告。

除了东南非共同市场和英联邦成员国的公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必须持有有效签证才能访问赞比亚。外国人必须到赞比亚移民局申请相应的工作许可,才能在赞比亚工作。工作签证分为长期工作许可(有效期2年)和临时工作许可(有效期3个月)两种,到期可延期。

3.增值税

从2008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为16%。部分特定商品或服务享受零税率或免税待遇,有一定期限内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自开具税务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之日起3年内可返还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登记前发生的进项增值税必须在3个月内返还。铜出口的增值税为零。

4.双重征税协定

赞比亚与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荷兰、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肯尼亚、毛里求斯、挪威、罗马尼亚、南非、瑞典、坦桑尼亚、乌干达、英国、南斯拉夫和津巴布韦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原则上,双重征税协定允许一个国家在两个国家之间的税收抵消另一个国家的应纳税收入,从而避免双重征税。

5.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源税

2008年4月1日生效的赞比亚《2008年矿业与矿产开发法》规定,矿产资源税税率统一为开采金属总值的6%。新法取代了原1995第31 213条《矿业与矿产法》(1995),并被废止。新法规定,勘探许可证限制的最大面积为65,438+0,000平方公里,勘探公司勘探许可证的总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公里(29,940个地籍单位);大型采矿许可证和大型宝石采矿许可证的最大面积为250km2(7 485个地籍单位)。

6.政府参股

目前赞比亚政府仍坚持在重大矿业项目中持有15% ~ 20%的干股,对项目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但由于在收回投资前不进行利润分配,影响较小。

总体而言,赞比亚的税收政策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缩短投资回收期,有利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吸引矿业投资。

此外,赞比亚电力丰富,电价便宜。电力是赞比亚最重要的能源,由国有的赞比亚供电公司(ZESCO)管理。目前,赞比亚有三个大型水电站,分别是卡里巴湖北岸、维多利亚瀑布和卡富埃峡谷,总装机容量为1.608兆瓦。此外还有基特韦热电厂和六个小型水电站。赞比亚电力资源比较丰富,可以满足本国工业、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的需求,三分之一出口到周边国家,如刚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