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一个外国人的发明在国际上和很多国家申请了专利,但他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他的发明在中国侵权吗?
90年代的专利,在中国没有申请,现在不能主张优先权,所以在中国不能再授权,没有专利权就可以随便用;2005年在中国申请的类似专利,如果授权,可能会妨碍你,你可能会侵权。当然你也可以作废,也是可以的。如果失败了,就尽量避免。
按照你说的,国内申请和国外申请差不多,所以很可能是改进发明,也就是说国内申请是在国外申请基础上的改进(原则上国内申请也侵犯了国外申请的权利)。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容易避开他的专利保护,只要我不用去他改进的地方。
简而言之,我在国外使用你的专利技术,但在国内使用或销售并不侵权,因为你没有中国家局的授权。只要我不需要改进你国内的应用,我就可以说我在国外用的是你的专利技术。为什么,你咬我?!
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