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专利吗?

法律主观性:

版权不是专利,两个概念不一样。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权利。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是指向国家审批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被授予发明专有权的发明创造。

法律客观性: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一)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作者有权在不同场合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以签真名、化名,也可以不签,或者以后再签;(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编辑修改;(四)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裂、断章取义、歪曲、篡改;(2)财产权(经济权利):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通过复制、翻译、改编、表演、播放、展览、制作电影、电视或者录音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五)复制权,即以印刷、临摹、临摹、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数字或非数字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授权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客体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直接、公开再现作品,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输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扩音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3)摄制电影权,即通过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方法将作品首次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4)改编权,即在原作品的基础上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5)翻译权,即将原作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16)汇编权,是指通过选择或者整理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17)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本法的有关规定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其著作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