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一般要求

a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应当表述清楚、完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该内容实施发明创造。说明书中不得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求。

B.一般情况下,最好在手册中用单独的段落描述各部分的内容。

C.保持说明书中文字的一致性。使用本技术领域的普通名词和术语,而不是行话,除非它们作为定义具有特定的含义。

D.使用国家计量部门规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E.说明书中可能有化学式和数学公式。说明书附图应当附在说明书后面。

F.手册的标题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业广告语言。比如“最新的…”和“世界名牌…”。不能用不准确的语言。比如:“挺轻的……”“大概……”等等。也不允许使用以地名、人名命名的名词,如“鲁氏工具”、“孝感马塘”等。商标、产品广告、服务标志等。也不允许出现在手册中。手册中没有诽谤或故意贬低他人或其发明创造的内容。

G.当涉及没有统一翻译的外国技术文件或技术术语时,应在翻译后注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