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资质

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行业知名度高;

(二)独立工业设计中心成立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专业培训的能力;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R&D投资,并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工业设计师20人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70%;(5)工业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工业设计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多项,并应用于主要产品制造,经济效益显著;

(六)近两年(截至申请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

申请认定的工业设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2)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带头人,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比例不低于70%;

(四)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五)近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