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有什么用

专利申请的功能如下:

通过法律程序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权利,从而获得最大利益。争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确保安全生产和销售。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支持政策,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经济上的帮助。他人开发类似技术或者产品,必须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

专利权是指在发明创造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并且该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法定利益的前提下,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授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因此也具有知识产权的特征,即时间性、地域性、非个人性和排他性。时效性是指专利权人的专有权只在法定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原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成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使用的社会公共财富。地域性是指专利权一般只在授予权利的国家有效,原则上在其他国家不被承认和保护。无形,又称非物质性,是指专利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没有物质形态,客观上不能被人们实际占有。排他性是指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排他性也叫“独占性”或“垄断性”。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申请或获得专利,成为专利权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主体不等于专利的发明人或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