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起诉创业公司梨型logo,这算欲加之罪吗?

苹果公司起诉别人侵犯商标的事情已经有很多次了。有些案例中,被起诉公司的logo或许与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有些相似,但有些完全没有相关性。

像这次Prepear的应用程序图标是取自梨形,苹果公司认为该图标与其公司logo过于相近。因此以?导致苹果商标独特性受损?为由向Prepear公司起诉,并称该公司的商标违反了《兰纳母法案》。

据了解,Prepear是只有5个人的小型应用程序开发商完成的,可以帮助用户和消费者发现食谱、安排超市送货等的应用。而该公司的创始人也通过社交平台表示自己正面临苹果公司的诉讼。被要求更改这个梨形的标志。事情发生以后,这家小公司强调因为与苹果公司的法律诉讼,在经济压力下被迫裁员1人。

公司认为有道德义务对抗苹果公司不合理的法律行动。之前曾有数十家小公司因商标被苹果公司起诉,由于无法承担打官司的经济成本,只能修改商标或放弃原本的商标。在之前,苹果公司就给四川省的一家食品厂发过律师函,声称他们申请的商标与苹果的logo相似,涉嫌侵权。同年,苹果公司还向专利局上诉,认为德国一家咖啡馆的苹果宝宝标志涉嫌侵权,要求停止使用。

Prepear公司在请愿网站发起了请愿活动,寻求网友的支持,希望说服苹果公司放弃诉讼。目前已获得近19965个签名。

毫无疑问,这次的事件苹果方面是没有道理的,不能因为苹果公司用了苹果,其它公司就连水果都不能用了,这带有霸权主义色彩。滥用权力打压小型企业的不合理行为应该尽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