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价值评估费

法律主观性:

专利评估费一般按评估值收取,评估费为10%。专利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平、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适当的方法,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对专利权进行确认、估价和报告的行为。因为不需要实质审查就可以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被认为不稳定,“含金量”不高。而如果获得专利局出具的正面专利评估报告,则意味着该专利再次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专利的稳定性和含金量将得到进一步认可。

法律客观性:

《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有《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专利资产占有人应当委托从事专利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除《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资产占有人需要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第二十一条。专利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整的权利确认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权利确认决定,并出具《专利资产权利确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专利管理机关应当将发出的《专利资产确认通知书》报中国专利局备案。第二十二条从事专利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在专利资产评估结束后1个月内,将评估结果报送中国专利局备案,中国专利局对备案材料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