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的第一种方式
法律解析:第一种损失赔偿方式也称“第一种危险赔偿方式”或“第一种责任赔偿方式”。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之一。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以内的损失视为第一次损失,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视为第二次损失。保险人在第一次损失限额内负责赔偿,第二次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这种方式下的赔偿取决于两个因素:保额和损失额。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额之内,就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偿。损失金额大于或者等于保险金额的,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第一种损失赔偿方式比较简单,容易被投保人接受。我国家财险采用先赔后赔的方式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