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的持股
1,成立新公司
2.增加原公司注册资本。
3.以企业现有知识产权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技术投资。
二。知识产权允许作为资本(增加):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
三、产权要求:
两种情况:1。自然人或股东姓名(出资、增资);2.法人名称(外资)。
描述:
1.出资只能是所有权,不能是使用权。(包括拥有的使用权和获得的技术使用权)
2.出资人只能是专利权人,不能增减人数。非专利投资者可根据企业股权结构方案设定,并以文件形式固定产权。
3.同一知识产权不得贡献给多个客体。
4.评估结论应与拟增资基本一致,不允许高值低投。
5.对外技术投资:在东道国申请专利,但在中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对外技术投资只能以非专利投资的形式进行,并在投资前报外汇局、商务局等审批机关备案。
6.出资技术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四。知识产权投资/增资新政策:
2014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围绕公司设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可以灵活向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动词 (verb的缩写)知识产权增资的法律依据:
2065438+2004年3月1新实施的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不及物动词知识产权增资的优势:
1.知识产权增资完全合法,可以占注册资本的100%。也就是说,没有资本垫付的风险,也没有融资利息的成本。
2.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和需要增资扩股的企业,可以用100%的知识产权进行固定价格的出资,既缓解了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又可以将货币资金全部投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或新技术的研发中,从而快速促进企业的发展。
3.使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有形化,以货币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增加资本,既增强了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又提升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
4.随着企业的发展,会涉及到一些工程招投标工作。较高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对企业的信任度,为企业在工程投标中赢得更多的中标机会。
5.通过知识产权出资/增资后,可以提高企业申请项目和配套资金的成功率。
6.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出资/增资后,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使企业年度利润合理减少,从而实现合理避税。
7.投资有知识产权的股份,不需要交税。知识产权投入企业后,在税前进行摊销,减少了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减轻了企业的税收压力。
七。知识产权投资/增资的基本流程
1.全体股东同意出资/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
3.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