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香港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

在中国和香港,标准专利的授予以下列三个专利局(简称“指定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欧洲专利局(就转让给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英国专利局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两个请求:记录指定专利申请的请求,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或英国专利局(第一阶段)公布的专利申请;并就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第二阶段)批予的专利提交在香港注册和批予的请求。

标准专利申请的第一阶段:审查和公布。我们将在设定记录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您的请求。如果要求中有任何不足之处,我们将通知您在两个月内改正。如果没有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得到纠正,知识产权署将发布记录请求,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上发布通知。

标准专利申请的第二阶段:以专利号提交文件和资料以进行注册和授予。P5;

指定专利的已发表说明书副本(你需要确认该说明书副本是由有关指定专利当局发出或保存的文件的真实副本);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如你在有关的标准专利申请中没有被指名为申请人,你必须提交一份说明你的申请权利的声明及证明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以证明你的申请权利;

中国香港的送达地址;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翻译。

如果你指定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在中国和香港的居住地址或商业活动地址。

申请短期专利

中国和香港短期专利的授予是以国际检验机构之一或指定专利机构之一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的。如果你想在中国和香港申请短期专利,你必须提交授权请求,并辅以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来支持它。

短期专利申请:以P6专利形式提交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批;

一份说明(《专利条例》第113(1)(b)条和《专利(一般)规则》第58(2)、59、60和64条);

中英文摘要(专利(一般)规则第61条);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检索报告:1)如果您不是发明人,请提交一份专利号为P6A,表示你享有短期专利;2)要求优先权的,请提交优先权声明及相关优先权文件(《专利(一般)规则》第69条);3)如果打算主张非损害性公开,请提交支持该主张的相关陈述和书面证据(《专利(一般)规则》第58条和第70条);

中国香港的送达地址;

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翻译。

如果你指定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在中国和香港的居住地址或商业活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