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什么是职务发明?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自己工作中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本人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扩展数据: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
1.使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使用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如果这种利用是发明创造的本质的、决定性的条件,那么发明创造就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这个单位要求发明人是下属单位、借调单位、聘用单位。主体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使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的,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范围,属于日常工作职责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的学习范围。日常工作中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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