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颁布了贝都因人法案?

美国颁布了贝都因人法案。

1980年,美国颁布了《贝多法案》,正式将发明的所有权归属于研究机构,以商业化收益直接刺激了专利技术的商业化进程。

《贝都因人法案》被视为美国科研转型史上的分水岭。本法颁布前,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专利一直归政府所有,科研成果转化乏力,很多成果闲置。该法案“将知识产权收益分成三份”:

1/3属于学校或公司,1/3属于R&D团队,1/3属于负责转化成果的中小创新型企业,极大地激发了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