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是流动资产吗?
无形资产不是流动资产。根据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账户反映的是可以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或一年以上的正常商业周期内变现或消耗的资产。无形资产显然不属于这一类。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中显示了一些合法的权利或技术。在会计上,无形资产通常被狭义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被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天然无形资产包括没有实物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专有技术。
(三)商标权:指在特定商品或者产品上专有使用特定名称或者图案的权利。
(四)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一些特殊权利。
(5)特许经营:又称特许、专营,是指企业在一定区域内经营或销售特定商品的权利或企业接受另一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六)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的权利。
(7)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