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知乎申请支付业务牌照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是法人的非金融机构。
(二)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43.8+0亿元;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投资者。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包括对申请人有实际控制权的人和持有申请人65,438+00%以上股权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者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最近三年没有因利用支付业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而受到处罚。
(四)有五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包括反洗钱内控、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措施,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金融犯罪。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设施。包括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和容纳上述系统的专用机房。
(七)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该组织包括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和系统运维职能部门。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因利用支付业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