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和未来教育工作者的选拔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14] 6543,具体实现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合格、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在比较选拔类别和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三。选拔类别和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收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创新潜能、教师专业潜能(师范类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科专长和创新潜力类别

对某一学科或专业表现出极其浓厚的兴趣,具有鲜明的特长和培养潜力,同时相关学科成绩在年级内一直较为突出,具有下列明显成绩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者;

2.在文学、写作方面有特殊天赋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专著,或在高中阶段有影响力的全国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具体活动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文保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等。);

3.高中阶段全国创新英语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的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家级及以上竞赛领域取得优异成绩者。在高三;

5.入选中国科协、教育部推出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中学生人才计划”)的学生;

6.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和学术方面成绩突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或多项授权发明专利;

7.高中阶段,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的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期成绩在年级前5%的。

教师的专业潜力(正常)

符合上述学科要求和创新潜质的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潜质和素质,可报考教师职业潜质类(师范类)。

四、招生专业

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我们的自主招生专业都是江苏省级优势学科和重点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创新潜力和兴趣爱好,按以下要求填报专业报告。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强化训练学院。具体专业情况见下表。

报考教师职业潜能(师范)的考生必须在学科面试的基础上尝试教师职业素质面试,其中教师专业仅限于通过教师职业潜能面试的考生,否则报考无效。

面试科目:志愿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教育技术(师范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物理学(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教育技术(师范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化学(师范类)、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基础班)、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生物科学(师范类)、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基础班)、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教育技术(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地理(师范类)、化学、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基础班)、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初等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础班)、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英语(师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中文。 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政治思想教育(师范)、初等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础班)、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史(师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础班)、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

3月1日至3月31日(3月31日23时59分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按照网上要求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3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投递情况。中学可以统一邮寄考生报名材料。考生的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登记表,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2.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及等级汇总表,以及其他证明其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3.个人陈述,包括个人介绍、自我评价、个人特长、学业和职业规划等。,字数约65,438+0,000字(个人手迹,题材不限,不允许复印)。

4.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在高中任一单科学习过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且连续三个学期及以上成绩在年级前5%的考生,须提供其成绩经中学公示无异议的证明。

6.中学根据考生的学籍和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的课程学习及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现实材料。

注:如有中学教师或其他学科专家需要推荐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写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可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直接寄至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推荐信应该由推荐人直接寄到大学,而不是考生把推荐信和寄到我们学校的书面材料放在一起。

不及物动词选择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对学了三个学期及以上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的高中学生,学校组织专家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在高中阶段单科成绩取得年级前5%的次数、考生自荐材料在学科特长、创新潜力等方面的优势证明、中学推荐的理由,择优录取。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费用的支付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5月15日前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家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交财[2007]89号),考生须缴纳自主招生考试费每人60元。

(3)评估安排

我校定于6月12日进行自主招生面试考核。面试合格的考生于6月165438日8: 30-11: 00在我校仙林校区土学楼一楼大厅办理面试报名手续。详情如下:

1.对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能测试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将根据考生专业申报组织,学科专家采取个性化、定制化考核。

3.对于报考教师专业潜能(师范)的考生,需要测试教师专业素质。

进行5分钟的讲台体验。

(4)确定入选资格

自主招生考生资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1倍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名单。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115%的,合格人数控制在志愿人数的85%以内。优秀和特别优秀的成绩将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结合面试专家点评和考生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5)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计划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于6月22日前在该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七。入学政策

根据国家关于自主招生的政策,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自主招生考生的等级,给予优秀录取政策。符合优秀录取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按科目对应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取得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简称高考),其选考的两门科目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学校要求。对考生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成绩优秀者。

成绩优异的考生可填报我校集训学院,须满足高考成绩不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选考科目为AB及以上的要求。

对于极少数取得优秀成绩的考生,其高考成绩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经江苏省招委审核同意,可在15(不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录取,可直接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2)成绩优秀者

成绩优异的考生须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被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3)成绩合格者。

若高考合格考生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线,且进行专业调剂,可根据成绩和本人志愿满足其6个不同专业志愿中的1个。具体来说,招生时根据考生高考原始入学成绩和所选科目成绩形成的排序分数选择专业(所选科目原始入学成绩加3分,A+A加2分,AA、A+B+或A+B加1分),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如果面试科目对应全部)

(四)优秀体能测试。

为加强对中学生体质健康的指导,我校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选取部分项目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质测试。这个测试是由考生自愿选择的。对体能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自主招生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进行资格认定。测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自主招生成绩。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学生事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工作。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自主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提供的内容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会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考生的违法事实。对责任考生本人,未在该校入学的,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和参加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撤销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信息

网址:

报名邮箱:zhaoban@njnu.edu.cn。

电话:025-83720759传真:025-83598534

纪委监督:025-85891511。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楼105室)

校园邮编:210097

X.其他人

(1)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2)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