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制度是否合理?
9月18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7年度起,申请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不要求精通外语和计算机,用人单位在录用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另行规定。
通知同时指出,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不统一要求外语和计算机技能,不作为必备条件,由各评审机构自主给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进行量化评分。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技能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和岗位,由相应的评价机构在6月中旬前10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公布,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要求职称。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是申报参评职称的必要条件,但应作为申报和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评审机构应根据需要,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对参评人员近5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其中获得硕士学位者4年,获得博士学位者2年)。
《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可设置正高级职称。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提交时间为10月29日至30日11.30(含领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在1.1.30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不接受其参加评聘。个人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165438+10月28日(含),后续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上的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成果等。将不作为2017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职称评审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凡通过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虚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程序不当等方式获得的职称,一律撤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