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复审的专利申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专利申请复审是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而请求复审,专利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复审的制度。

2、申请人在复审时,应提出请求,说明理由,并交纳复审费。

3.专利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对原申请进行修改,但修改仅限于驳回申请决定所涉及的部分。

4.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后,应将复审请求提交原复审部门,并提出意见。原审查部门可以撤销原驳回决定或者维持原决定。在撤销原决定的情况下,复审委员会可以不进行复审。

5.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原决定正确,应当作出驳回复审请求的决定。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复审请求作出的驳回裁定是终局的,申请人不得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请求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未提出复审请求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