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防止侵权?
商标用在商品上的证据。
(1)标有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附在商品上的标签、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价目表等。
(2)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单据,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单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证等。
(三)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或者在公共出版物上发布的广告,以及以广告牌、邮政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
(四)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和其他材料。
(五)符合法律要求的商标使用的其他证据。
商标用于服务的证据。
(1)商标用于服务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铺装饰、员工服装、海报、菜单、价目表、彩票、办公文具、文具及其他与指定服务有关的物品。
(2)商标用于与服务有关的单据,如发票、汇款单据、服务提供协议、维修证明等。
(三)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或者在公共出版物上发布的广告,以及以广告牌、邮政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
(四)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和其他材料。
(五)符合法律要求的商标使用的其他证据。
获取证据的方法
方法一: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公证处的法定业务范围。除非有足以推翻公证书的相反证据,否则一般法院将直接接受经公证的证据。诉讼前,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证处收集和保存证据,做好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方法二: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关于诉前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特别提示: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解除该等保全措施,或者销毁或者返还相关证据,申请人也应当对其此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方式三: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当事人也可以向侵权行为所在地的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工商、公安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文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法当场取证。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数量、规格进行检查,然后予以封存并抽取样品。
方法四:委托代理机构收集证据。
该机构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可以将这类专业性强、难度大的案件交给他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