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

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被侵权人通常行使知识产权或邻接权的所得相结合确定的数额为准,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商业信誉损失,必须用于诉讼费用。

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予以赔偿;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未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对自然人人身权益的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知识产权的价款。第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补偿费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权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