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

第一,保护对象不同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在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上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审查制度不同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

3.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

第三,授权条件不同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2.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不与他人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四,保护期限不同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