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条件?
1.在珠海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去年底总资产2000多万元,年营业收入3000多万元。
4.如果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654.38+0亿元以下,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654.38+0.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如果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利润总额为正。
5.在过去两年中,R&D的投资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对优先选择领域的参评企业,上述(3)、(4)中的指标要求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评价指标(满足条件之一或满足评分要求)
1,专业评价指数。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产品,主导产品是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且该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全省前列或在我市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行业领军人才和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的40%以上。
2.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适马等先进的管理模式、方法和体系;有自己的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但无标准的除外;已建立标准化的顾客满意度评价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地区的独特性。拥有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利用独特的资源进行R&D和生产;掌握独特的、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4.新颖性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0件以上;牵头(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SC/WG的工作;设立市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含分站)、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
参考政策: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遴选办法
点击查看:一键匹配可申请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