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提交没有缴费能撤回吗?

《专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作好了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作出撤回专利决定,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对于申请人的撤回专利声明在以后的专利公告上予以公告。\r\n更多关于专利提交没有缴费能撤回吗,进入:/ask/7dcee6161583626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